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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双网卡精灵》最终用户许可协议(EULA)

重要提示:在购买、下载、安装或使用“双网卡精灵”软件前,请仔细阅读本协议。一旦您完成购买、安装或使用本软件,即表示您已理解、同意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,本协议即在您与软件开发者之间产生法律效力。

第一条 定义

1.1 “本软件”:指由开发者独立开发的名为“双网卡精灵”的计算机软件产品,包括其可执行代码、相关文档及后续更新。

1.2 “授权码”:指由开发者提供的一串唯一字符序列,用于激活和验证用户对本软件的使用许可。

1.3 “授权设备”:指用户通过一个授权码激活并使用本软件的一台特定计算机设备。

第二条 软件许可

2.1 本协议授予您一项不可转让、非排他性、有限的使用许可。您购买的每个授权码仅限在一台“授权设备”上安装和使用。

2.2 未经开发者书面许可,您不得对本软件进行复制、修改、反编译、反向工程、出租、出借、转让授权码或用于任何商业性分发。

第三条 费用、发票与退款

3.1 您需按开发者公布的收费标准支付授权费用。

3.2 发票:付款完成后,您可通过购买渠道或联系开发者客服申请开具合规发票。

3.3 退款政策:自购买授权码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,如本软件无法在您指定的授权设备上正常安装或运行核心功能,且经开发者技术支持确认无法解决,您可以申请无条件全额退款。退款后,相应的授权码将立即失效。超过30日后,除法律另有规定外,费用不予退还。

第四条 免责声明与责任限制

4.1 本软件按“现状”提供。开发者尽最大努力保证其稳定与安全,但不保证本软件完全没有错误或能满足您的所有需求。

4.2 因操作系统兼容性、网络环境、硬件故障等非软件本身原因导致的问题,开发者不承担责任。

4.3 在任何情况下,开发者的累计赔偿责任不应超过您为该次授权所支付的实际费用。

第五条 协议终止

您若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,开发者有权单方面终止许可,停止服务,且无需退款。

第六条 其他

6.1 本协议的订立、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。

6.2 开发者有权不时更新本协议,更新后的协议将在软件官网公布。您若继续使用本软件,视为接受更新后的协议。